律师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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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问题问:诉前单方委托所作的工程审价报告可否作为法院裁判依据?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经验合格后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竣工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后,将其交由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咨询公司召集承发包双方共同参与,核对了工程量,承包人参与了整个审价过程。咨询公司作出初步审价意见后,通知承发包双方提出修改意见。在吸取了承发包双方意见中合理因素之后,第三方咨询公司作出了审核报告,并通知委托人即发包人交费领取。
    作者 王登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5年9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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