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中推定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在推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证明基础事实(通常情况下证明难度低于直接证明),进而在法律上获得对推定事实的确认。推定事实本身或推定事实与其他已证事实的组合能够引起一定法效的发生,在一个推定规范中,基础事实必须是该法效要件事实以外的事实。推定规范在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创设了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推定的构造是以多元价值取向为基础的。推定规范的法律效果体现在对推定事实确认的强制性与可反驳性,它是一种特殊的证明责任规范,属于民事实体法的范畴。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