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设施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以困土资发【2010】155号文颁发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日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并实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制。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