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遗产债务的合理界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根据权利义务相互对等之原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须负担遗产债务的清偿。基于限定继承之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应对遗产债务范围做出合理界定,即遗产债务只能是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需要或其他依法应当由其本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需要、生产经营、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遗赠扶养协议以及其他原因等所负债务。继承人应在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对这些债务负担清偿义务。
    作者 卢文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法学》 2015年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