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之立法本意并非将"诱惑侦查"视为一种侦查行为,其实质是在隐匿身份侦查时的一种侦查方法(策略)。以域外诱惑侦查词源为视角并深入考察发现,不少国家和地区法律并未明确诱惑侦查,只是在判例中多有提及,而其关于诱惑侦查的适用原则、案件类型、主体、程序、评价等裁判为我国诱惑侦查的完善提供了思路。针对我国诱惑侦查法制不健全、放任实施与错误评价等问题,在借鉴域外法律与实践的基础上出台细则加以规制,既能充分发挥诱惑侦查打击犯罪的效能,又能更好地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