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是一个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与价值。但言论自由并不是一项绝对化权利,而是一种可克减权利,其行使受到名誉权的限制。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中"诽谤"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民的名誉权,但与此同时,"诽谤"的滥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究其根源,即是在对"诽谤"的认定中,言论自由是否应当被纳入考量范围。据此本文基于言论自由的视角,从法理上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需要,法律上言论自由条款的神圣地位,事实上顺应国际潮流的趋势三个层面论证了"诽谤"的认定离不开言论自由的考量。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