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效法西方国家立宪是后发现代国家的通例却往往效果不彰,如何诊断这一现代病就变得非常关键。凯尔森的基础规范概念为此提供了重要工具。文章由此出发,先是批判性重述这一理论,认为凯尔森内容中立的基础规范无法胜任从实然向应然转换的功能;进而探讨基础规范证立所经历的三阶段,这实际上构成了立宪转型的内在逻辑结构;之后考察49年《共同纲领》的立宪实践。最后再次回到立宪转型之功能,当代思想中有两个与之相对应的典型范式:契约合意与商讨合意。在检讨了康德所代表的契约合意论之后,�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