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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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系中国法制史上"古今绝续之交"的事件。以《钦定大清刑律》为代表的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创立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近代商人群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商人主体意识的增强,动摇了传统法的等级观念,呼唤着平等和自由。一、传统社会结构及近代商人群体的崛起(一)传统社会结构及卑贱的商人地位社会是人与人的结合体。传统社会"士农工商"的四民划分及其社会地位的确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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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