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从1999年起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从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经过近两年的运营,收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部分不良资产的任务已基本完成,通过各种措施对部分不良资产的处置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了一部分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步维艰的窘境,并对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特有的产权结构框架内,资本市场还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无法完全照搬国外成功的经验和模式,所以在资产管理公司为核心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仍有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出版日期
2001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