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把搞活国有工业企业,作为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地在贯彻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同时,对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实施了兼并、破产、联合以及整体出售转让等战略性改革。实践证明,通过对国有中小企业实施改制改革,培植了企业发展后劲,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以及产品销售等问题,达到了国家增税、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目的。但不管对企业采取那种改革形式,必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尊重企业及干部职工意见,必须完善企业制度改革后的管理办法、措施以及对改制后的企业监管等。笔者经调查认为,在企业改制中,出售国有企业需要如下几个问题。
出版日期
2001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