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转变职能是打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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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会计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但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执法才是关键。那么,怎样改变目前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呢?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刘峰。
    作者 黄志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财政》 2001年9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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