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毕节市农业税在征收环节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上清下不清”就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全面深化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农业税征管已势在必行。经我们对本市朱昌镇农业税帐务检查,该镇农业税帐务存在帐据分离的问题。即记帐凭证2000年全年收农业税44万元,入帐单据不是农业税法定单据。而是一般收据。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办法》的。现本文就农业税帐据分离的原因、危害及对策作以下浅议,供探讨。
出版日期
2001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