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尤其是原特区外区域,早期的工业以“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产业为主,体现在载体上则是建筑容积率低、土地利用率低,不符合现代工业发展要求的旧工业区,且这些工业区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据调查,深圳市全市914个工业区中有680多个旧工业区,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这些旧工业区急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更新改造。因此,旧工业区改造也成为了深圳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领域的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法律的角度,根据律师项目经验对深圳旧工业区改造问题,从立法及其实施现状、较其他改造类型的优劣势以及改造途径和模式等方面,进行粗浅的探讨,并就其中的主要问题分别向政府和开发主体提出建议。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