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于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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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我国保险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逐步壮大的同时,竞争也更加的激烈,保险业的利润增速呈现一定下滑趋势.而同期,我国税收制度很少单独从保险业的行业特点去设计改革措施,远远滞后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应借助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契机,针对保险业的特征,根据不同险种特性按1%-3%的税率差额征税,扩大免税险种范围;在所得税税前合理扣除保险企业的手续费、佣金、业务招待费用以及投保人的保费等,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 闫泽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2013年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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