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破案理念的反思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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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公安部在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取消了刑事侦查工作中有关“破案”的规定,这一规定从1987年开始沿用至今。在公安实践中,经济犯罪的“破案”与一般刑事案件的“破案”有着区别。《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破案”程序取消,不仅仅是对“破案”程序意义上的取消,还会带动与“破案”有关的工作机制的变革,因此,公安机关应树立辩证的侦查观,建立全新的“结案”观,完善科学的考评观,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教育培训,改进侦查模式,真正树立科学、辩证、理性的诉讼观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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