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意识的提升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法治意识的提升使得民众对法律事件尤其是反映时代特性的法律案件产生表达意见的强大冲动,而多元化的媒体则为这些内在的兴趣与冲动提供了平台。近年来的“许霆案”、“李昌奎案”所引发的热议就是例证。在这场具有现代性的民意监督运动中,法院一方面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一方面则积极的寻找应对策略。本文所论证的命题即为:在法治社会,法院与媒体舆论监督之间应该走向共融而不是流于粗浅的冲突。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