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过程中,当公共利益遭受或面临重大损害时,监管者有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来保障公用事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然而,实践中的临时接管操作存在着程序倒置、程序缺失、程序失调等重大的程序瑕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程序法制的缺失,加剧了政府临时接管行为的合法性危机。危机消解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临时接管程序的立法规定,通过对申请、听证、决定、启动、执行、终止六大程序的系统建构来约束政府的临时接管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