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化”趋势对主权国家的法律实践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面临着如何对待本国法律传统、域外法律经验以及如何改进本国法律制度等尖锐问题。在各种争论中需要坚持的一点是,法律发展的基本推动力来自于其创制主体所面临的社会现实。本国法律传统、外国法制经验,都可以为解决问题,推动法律生成、变化而提供重要的信息,但它们并非一国法律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传统与当下、本土与域外法律制度的复杂互动之中,法律的发展往往会通过具体的历史实践表现出不同于以往、不同于他人的自主性特征。即使在全球化时代下,我国仍然可以并且需要坚持法律发展的自主性。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