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的对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基本案情朱某系个体工商户,经朋友担保,向黄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息4%,借款期限8个月。朱某来到黄某家,谎称还钱,要黄某看看借条上的利息是多少。黄某拿出借条后,朱某一把抢走,黄某要上前夺回,朱某拨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黄某说“你要过来,就别想活”。黄某没有办法只得让朱某把借条抢走。朱某抢到借条以后,即将其销毁。
    作者 谢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2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