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关舆论监督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的论述中,“公众人物”是出现得相当频繁的一个概念。据我所见,至今出版的相关专著,几乎没有不提到这个词语的。近来许多文章也经常使用这个词语。人们认为,“公众人物”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为了支持舆论监督顺利开展,对于“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保护应当作适当的限制。例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新宝教授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康长庆法官合作对10年来的名誉权案件作了系统研究,撰写了长篇论文(刊《现代法学》1997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7月17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