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中央和省级政府掌握了主要的财力,但承担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很少;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承担了举办义务教育的主要投资责任.各级政府财力与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极不相称.义务教育经费缺乏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要改变这种状况,提高义务教育财政重心势在必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显著提高,为提高义务教育财政重心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义务教育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为出台并实施提高义务教育财政重心的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正在进行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实施义务教育财政重心上移提供了机遇.
出版日期
2003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