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药品安全信息拥有上的不对称,政府部门加强对药品安全的规制是解决由此导致的市场失灵的重要途径。药品安全规制实质上是政府规制机构和药品经营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本文对此博弈进行均衡分析,结果表明政府规制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规制成本、经营者的违法收益和处罚,还取决于政府规制机构渎职执法的处罚和违法经营者的寻租租金。在博弈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药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提出完善药品安全规制的措施。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