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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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搞活企业需要通过经济立法手段。而搞好这方面的经济立法,除了总结改革实践的经验以外,还必须加深对其中的一些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文想就企业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1、搞活企业的关健,就是《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指出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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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86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