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上海法制报》载江西一读者信称,一些完不成当年财税任务的乡镇,用现金以3:10的比价向税收收入已超额完成的税务机关“买税”,于是有的税务部门就“卖税”,即把已收的税转移或应征的税转让给其他税务机关入库或征收,让“买税”者完成税收任务。《中国检察报》去年披露安徽亳州市南市区国税分局副局长阮德龙从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将铁十四局三处和其他单位应缴纳的78万元税款“卖”给他乡,索要“回扣”25万元,个人贪污18万元。毫
出版日期
1996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